[摘要] 6月23日,记者从伊犁州住建局了解到,近日,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》已顺利通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,不久后将施行。
6月23日,记者从伊犁州住建局了解到,近日,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》已顺利通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,不久后将施行。
这是州直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标志着州直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治化、规范化轨道。
据有关部门统计,目前,州直物业企业共计156家,已经形成包括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、环境保洁、绿化管理、秩序维护等业务在内的综合性服务行业。然而,在物业管理中还存在物业服务业主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晰,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,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、组成、运作缺少监督和制约等问题,为此,亟须制定一部地方性的物业管理法规,规范物业管理活动,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2014年3月,州住建局成立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起草小组,通过收集资料、开展调研、召开座谈会,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、业主代表及塔城、阿勒泰地区的意见和建议,经多次修改完善,2014年8月11日,该条例通过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,提请州人大常委会纳入立法程序。后经州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,反复论证,于2015年2月6日通过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并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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