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5月13日,记者从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今年,伊犁州直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工以来,各县市克服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、住房保障机构力量薄弱、人员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等因素,到4月底,新建项目开工率达23%,续建项目全部复工。
5月13日,记者从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,今年,伊犁州直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工以来,各县市克服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缓慢、住房保障机构力量薄弱、人员和技术力量均不到位等因素,到4月底,新建项目开工率达23%,续建项目全部复工。
近年,伊犁州直各县市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过程监管,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,规范招投标行为,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、合同管理制、工程监理制,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责任,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,实行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。同时严把设计审查关、材料设备关,选择资质等级高、社会信誉好的施工队伍,把保障性住房建成优质工程。
此外,州直各县市加快自治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(二期)建设,尽快实现全部联网。6月底前,可基本完成2007—2015年住房保障项目信息、楼栋信息、房屋信息、家庭基本信息、家庭成员信息、合同信息等电子档案的录入工作,确保信息系统中各项信息数据内容完备准确,以实现2015年统计报表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报送。
截至4月底,州直由住房保障部门牵头实施的新建住房保障工程已开工5868套,完成投资22880万元,占全年开工计划的23%。州直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将在8月底前全面开工;续建项目11月底基本建成率达90%,新建项目11月底基本建成率达30%。
据了解,今年,自治州坚持政府组织、专家领衔、群众参与,尽早研究编制“十三五”住房保障规划,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、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,促进住房保障工作有序开展,力争2020年底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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